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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主日分享約翰福音四章1~五章30

申言心得:
約翰四15提到乾渴的救主及乾渴的罪人
因人們乾渴,即主也乾渴
婦人因得不到滿足所以不停更換丈夫,表示她不管喝了多少"水"都依然乾渴
我就如撒瑪利亞婦人,以前不斷的追求物質享受極屬世娛樂,雖然得到了外在,卻依然感到空虛,就是因為得不到滿足,所以乾渴,直到遇到了神,我終於得到滿足,心靈上得救了
四24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
耶穌告訴這位撒馬利亞的女人,敬拜上帝,最重要的不是地點,而是真實、敬虔的心靈。任何宗教信仰都是一樣,如果沒有誠實、敬虔的心靈,跑去所謂的宗教聖地敬拜,也是枉然。這對今天的基督徒也是很好的教訓。

章節重點注釋:

不道德人的需要─生命的滿足

約  4章13節
4:13耶穌回答說,凡1喝這水的,還要再渴;
4章13節 註1

象徵物質享受和屬世娛樂的消遣。這些都不能解除人深處的乾渴,人無論喝了多少物質和屬世的“水,”還會再渴。這些“水”喝得越多,乾渴越加增。

約  4章28節
4:28那婦人就1留下她的水罐子,往城裡去,對眾人說,
4章28節 註1

凡喝活水而得滿足的人,都會丟棄從前霸佔他們的事物,並為活水作見證。照二章所立定的原則,這也是變死亡為生命。


垂死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醫治

約  4章54節
4:541第二件神蹟,是耶穌從猶太來到加利利以後行的。
4章54節 註1

在迦拿所行的第一件神蹟,(二1~11,)意義是變死亡為生命,立定了生命的原則。這裡第二件神蹟,是繼續應用變死亡為生命的原則。死亡的源頭是知識樹,生命的源頭是生命樹。(參創二9,17。)

軟弱人的需要─生命的點活
約  5章3節
5:31裡面躺著許多病弱的、瞎眼的、瘸腿的、枯乾的,2等候水動。
5章3節 註1

這表徵在守律法的庇護下,就是在宗教的羊圈裡,有許多人瞎眼,不能看見;有許多人瘸腿,不能行走;還有許多人枯乾,缺乏生命的供應。

約  5章5節
5:5在那裡有一個1人,病了三十八年。
5章5節 註1

對這生病、軟弱的人,即使在快樂的節期,(1,)也沒有快樂;即使在安息日,(10,)也沒有安息。

約  5章6節
5:6耶穌看見他躺著,知道他已經病了許久,1就問他說,你想要痊愈麼?
5章6節 註1

這神蹟的意義是:當猶太宗教守律法的實行,因人的軟弱而有所不能時,(羅八3,)神的兒子來了,把死人點活過來。(25。)律法不能賜人生命,(加三21,)但神的兒子卻賜生命給死人。(21。)“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”(羅五6,)祂來將我們點活。

整個故事的重點是在第7節,這個病了卅八年的病人,並沒有因為行動比別人慢,他對枯萎的生命失去信心,他告訴耶穌在水動的時候,即使是沒有人幫助他,他還是「想下去」,因此耶穌醫治好了他。一個人對自己的生命有信心,這是最重要的。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沒有了信心,那又怎能期盼神蹟出現呢?不可能!
約  5章7節
5:7病人回答說,1先生,水動的時候,2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裡;我正去的時候,總有別人比我先下去。
5章7節 註2

要人守律法的宗教,雖有醫病的方法,但對軟弱無能的人毫無益處,因為他沒有力量履行律法的要求。宗教的守律法,是倚靠人的努力、作為和修飾。人既是軟弱的,宗教的守律法也就變為無用。聖城、聖殿、節期、安息日、天使、摩西和聖經,都是這宗教裡的好東西,但絲毫不能幫助這軟弱無能的人。在主的眼中,他乃是個死人,(25,)不僅需要醫治,還需要點活。主點活人,並不帶任何要求。這軟弱的人聽見主的聲音,就被點活了。(25。)

約  5章18節
5:18所以猶太人就越發1想要殺祂,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,並且稱神為祂的父,將自己2與神當作平等。
5章18節 註1

宗教的人一面守安息日,另一面想要殺害耶穌,他們怎能有安息?他們的宗教觀念使他們認為,殺害不守他們宗教儀式的人,就是事奉神。(十六2。)這是撒但用宗教毒害人,叫人兇殺,像他用罪毒害人一樣。

約  5章24節
5: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,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1永遠的生命,不至於2受審判,乃是已經3出死入生了。
5章24節 註3

死亡的源頭是知識樹,生命的源頭是生命樹。(參創二9,17。)因此,出死入生就是改換生活的源頭。

耶穌進一步指出這些想殺害他的猶太人宗教領袖,只是在裝飾表面,並不是實在認識上帝的救恩,因此,他們的信仰並不是實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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